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
1、概念
為了加強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管理,維護承裝、承修、承試電力設施的市場秩序,規范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行為,根據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》和國家有關規定,制定本辦法。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申請、受理、審查、頒發、管理和監督,適用本辦法。國家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負責指導、監督全國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。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派出機構(以下稱許可機關)負責轄區內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受理、審查、頒發和日常監督管理。
2、分類
類別 | 等級 |
承裝 | 一級、二級、三級、四級、五級 |
承修 | |
承試 |
3、辦理條件
(一)具有法人資格;
(二)具有相適應的凈資產,其所占總資產比例不低于15%
(三)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設備、經營場所和相關資源;
(四)技術負責人、安全負責人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技術職稱,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;
(五)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專業人員,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。
特殊說明:申請一級至三級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,還應當具有規定年限內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業績。
4、優勢
1)取得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,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、試驗業務。
2)依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36號文件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,承(裝、修)試資質可以獨立辦理,江蘇省的發證單位是江蘇省能源局。
3)從事電力行業,光伏能源行業的企業不僅需要電力總包資質,輸變電專包資質,更需要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
5、承接范圍
等級 | 工程承接范圍 |
一級 | 可以從事所有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或者試驗業務。 |
二級 | 可以從事220kV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或者試驗業務。 |
三級 | 可以從事llOkV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或者試驗業務。 |
四級 | 可以從事35kV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或者試驗業務。 |
五級 | 可以從事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或者試驗活動。 |
6、案例